3.语法修辞知识要点
宁夏、青海、山东、江苏、安徽、福建、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十四省市提出:要点应按年级细化,明确各段的具体要求,注重系统性和完整性,提出指导意见,安排适当的练习。辽宁省建议对语法和修辞在语文学习中的功能和价值给出一个合理科学的定位,并适当推荐一些语法修辞方面的书籍。
三、实践过程中的问题
这次调查的反馈意见不仅涉及课程标准本身,也反映出一年多来,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涉及教师、学生、教材、教学条件等方面。
(一)关于教师和学生的问题
在教师方面,宁夏、青海、河北、山西四省认为,教师受思维定势和习惯势力的影响较大,存在教学理念与新课程标准不能同步的现象;另外,教师编制紧、工作量大,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少,经费少,动力不足。宁夏、青海、湖北、福建、北京、河北、内蒙古、湖南、广西、海南等十省提出师资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师资水平急待提高,信息交流渠道不畅。
在学生方面,宁夏、青海、湖北、河北、内蒙古、湖南六省都提出:学生班额的差异性较大,使新课标中的许多措施难以落实,合作性学习的效果较差,学生学习主动性不够。湖南省提出实验区学生两极分化严重。
(二)关于教材方面的问题
宁夏、广西两省提出:教材与课标存在着脱节,教材编写者的意图与使用者的实际有差距。宁夏自治区认为教材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结合不紧,没有照顾到地区差异和社会生活实际;有些课文偏难、偏长,数量与容量过多、过大,不利于学生理解;教辅资料太少,与教材配套的教学挂图、工具书等不能与教材同步,使教学难度增大。河北、广东、广西、云南、山东、宁夏、安徽七省提出,教材编写应考虑到学生个体和地区间的差异,注意与其他学科的沟通。山东、宁夏、安徽、湖南四省建议编写教材时在更广泛范围内征求意见,尤其是一线教师和该年龄段的学生的建议和意见;选文应有全球意识,还应增加有关人类共同的伦理、道德等方面的文章;练习的设计应充分体现学生认知的生理和年龄特点;教材选文存在陈旧问题,应选各个时代的文章;应注意中小学之间的衔接。北京市也提出:教材要强化思想性、艺术性、规范性、标准性、同一性、固定性、阶段性,“学材”可以注重迁移性、灵活性、多变性,随时代的需要而增减。